李某(男)和胡某(女)登记结婚后一直无子,后决定采用试管婴儿手术的方式养育子女。但随着手术屡屡失败,两人逐渐出现矛盾且愈演愈烈。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胡某离婚,并请求分割两人的存款以及双方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案件审理过程中,胡某提出,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其曾3次接受试管婴儿手术均受孕失败,导致身患严重疾病,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不得不住院治疗,而正因如此,胡某无法工作,丧失了经济来源。因此,胡某请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其多予分割。
案例点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胡某作为女方,在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试管婴儿手术屡屡失败而身患严重疾病,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不得不住院治疗,且没有了经济来源,故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根据两人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胡某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房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