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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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规电动车乱象要从源头抓起
治理假证泛滥 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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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筹骗捐”频发 治理须从严
“灵活用工”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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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2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假证泛滥 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现实生活中“办证+电话号码”的办假证广告越来越少,但网上制售假证的商家仍然猖獗——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驾驶证、病假条、入职体检报告、贫困证明、死亡证明等各种证件证明应有尽有,并且仅需几元钱的成本,制出假证能卖几百元甚至上千元。(12月23日《法治日报》)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治理假证泛滥,尽管依法打击不可或缺,但更应秉承既“治已病”又“防未病”的思维。首先,针对当前假证买卖已从线下转入到线上、作假手段愈发隐蔽的特点,要切加大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我国《电子商务法》第13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不让假证制售者在自己地盘上兴风作浪是电商平台的法定义务,电商平台应主动扛起守土有责的大旗,监管部门也要对消极作为或不作为的电商平台,常态祭出依法惩戒的利剑。

其次,要切实打破“信息孤岛”。假证能够以假乱真,与制发证件、证明文件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不能相互共享密切相关。相关部门应在完善信息资源库建设的基础上,强化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让假证在真实可信的共享信息面前原形毕露。再次,要切实摒弃证件依赖症,这是最为关键的。相关部门在处理涉及证明的各种事项中,应不以提供证件为唯一依赖,除了必要的基本证件外,对其他无关证件统统不作硬性要求。

治理假证泛滥是一场艰苦的“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唯有坚持既“治已病”又“防未病”的治理思维,久久为功,才能实现标本兼治的最大公约数。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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