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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N”联调,关键在用好“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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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12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工会+N”联调,关键在用好“N”

 

近日,广西龙州县“法院+工会+N”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工作室在龙州县人民法院正式揭牌。工作室将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优势,通过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委托调解、释法答疑、协助司法确认等服务。(12月7日《广西工人报》)

龙州县构建“法院+工会+N”联合调解新格局,关键在怎么用好“N”。用好“N”,就是要在法院和工会协调和审理的基础上,让更多的部门参与进来,建立权责明晰、联动有力、调处快捷、源头化解的工作机制。如:探索试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会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等多类调解之间互联互通、共治共理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机制,全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和谐发展。

构建“法院+工会+N”联调新格局,为劳资双方解决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指引、案件调解和司法确认服务,通过调、裁、诉的有效衔接,减轻职工维权的司法成本,引导职工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处理劳动纠纷向“法院+工会+N”多方联动延伸,这不仅是现实的需要,同时非常具备可行性,更符合法律,是劳动关系多方协商原则和机制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社会和谐和企业的发展。□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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