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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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十一”消费陷阱要提防更要“填平”
适当降低招聘学历要求 有风向标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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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适当降低招聘学历要求 有风向标意义

 

11月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11月3日《北京青年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历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国家和教育部门认可的并具备符合条件的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都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这些学历并不因为院校是否属于名校而有高低贵贱之分。部分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对求职者的学历设置名校限制条件,是把学历与职业技能划等号,不但有违基本的认知规律,也显得“用力过猛”,必须坚决遏制。

虽然名校毕业生的学历因有名校光环会让人高看一格,但学历代表不了学历持有者的真才实学。现实中,非名校毕业生在职业技能方面比名校毕业生更有造诣的例子不胜枚举,名校毕业生在某些方面技不如职业院校毕业生的例子也俯首皆拾。因此,事业单位在招聘职业技能岗位人才中,更应考察求职者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具备的管理能力、专业素质或者技能水平,而不能机械地在学历方面唯名校论。

此番人社部要求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是对人才的科学定位,体现了依法保障职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的法治理性。虽然这份通知看起来只是一种原则性的宣示,但作为劳动就业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招聘中的唯名校学历论直接发声否定,更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在招聘中形成不唯名校学历论的选人用人风向标,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广大事业单位应不折不扣地让通知精神应声而落,相关部门亦应对落实不力的事业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鼓励、支持求职者依法维权。□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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