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警严查“骑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累计查处近73万起。其中,10月1日至10月19日,全市就查处3.7万起。今年7月,宁波交警部门开启“创文明城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骑车不戴头盔”是整治的重点之一。(10月21日《宁波日报》)
“骑车不戴头盔”要不得。电动自行车不像轿车一样有防护措施,且其稳定性能差。一旦出事,人便会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如果戴上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
戴头盔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给自己的安全多加一道防线。相关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促进公众树立安全骑行理念,让“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成为标配。各地交警部门不妨梳理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车事故案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公众戴头盔的重要性,提高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日常整治与专项整治,对违规者采取处罚措施,促进公众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