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职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享受哪些待遇?
公司解散却不通知工伤员工 清算组成员应予赔偿
被判刑工勤人员是否应受到开除处分?
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21年9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编辑同志:

我现在跟随儿子在北京居住,退休前是江苏一家公司的职工。我在该公司连续工作15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一直未按规定为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5月,我因达到法定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后,由于无法领取养老金,且无法补办相关手续,我曾多次要求公司赔偿我这方面的损失,但公司不予解决。我说想到法院起诉,公司领导竟然说法院不会管这种事。

请问,我可否把该公司告上法庭?我的损失又该如何计算?读者:朱华军

朱华军读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你与公司之间就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发生的争议系劳动争议。

不过,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采取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未经劳动仲裁程序而径直诉至法院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因此,你应当先向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仲裁机构依法进行裁决。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逾期未作出决定的,或者你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那么,这类损失该如何计算呢?截至目前,各地规定不一。由于你是江苏企业的退休职工,所以应当按照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来主张权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20条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5年,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因此,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上述规定,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时提出相应的主张。

潘家永 律师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