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职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享受哪些待遇?
公司解散却不通知工伤员工 清算组成员应予赔偿
被判刑工勤人员是否应受到开除处分?
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篇4 2021年9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病不能工作就需要休息,而休息必然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并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享受哪些待遇?用人单位可否扣除其工资、追究其违约责任呢?以下3个案例,分别给出了相应的答案。

【案例1】

职工因病休假,单位不得索要违约金

黄女士于2020年4月3日入职后,公司出资让她参加了专项技术培训,并与其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及违约金。岂料,黄女士在2021年8月被查出严重疾病,需住院治疗、休养一年以上。

无奈,黄女士只好请休病假。公司不同意其请求,还以违约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点评】

黄女士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依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要违约金的前提,只限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而违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行为。本案中,黄女士无法上班是因为患病,而她并不希望因病耽误工作,也不能预见自己会因为患病耽误上班,其对不能上班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2】

职工因病请假,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2021年7月4日,樊女士因为患病被医院要求住院治疗半个月。公司虽然同意其休假,但提出公司的工作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其因自身原因不能上班,公司只能找人顶替上岗。根据按劳付酬原则,樊女士请假期间的工资应当由替岗者领取。这就是说,樊女士在休病假期间没有工资待遇。

【点评】

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

一方面,休病假是员工的法定权利。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即使是自身疾病,劳动者也至少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病假。樊女士自然不能例外。

另一方面,公司无权扣发樊女士的全部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即使樊女士不能上班会耽误公司工作,公司请人替班也确实要支付报酬,但公司不得将其工资全部扣除。

【案例3】

职工因病离职,单位应为其做职业健康检查

因自己从事的工作接触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俞女士自我感觉身体不适后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呈。公司虽同意其离职,但拒绝为她进行离职前健康检查。公司的理由是俞女士已经辞职,便不再是公司的员工,公司没有相应的义务。

【点评】

公司应当为俞女士进行离职前的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即使俞女士辞职后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但离职时公司必须承担该项义务。颜东岳 法官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