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同时,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地也陆续出台指导意见,致力于构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网”。(8月29日 中工网)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构筑起“保护网”,需要国家及地方政策上的护佑。这不仅有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同样有助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出作用。比如,浙江就全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通过“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等多种方式,重点把“八大群体”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各级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中发挥应有作用,让劳动者安心从业、放心维权。
新就业形态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让劳动者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才能够实现多赢。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构筑起“保护网”,离不开政府部门、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尤其劳动者自身,应该重视自身权益的保护,通过相关劳动法规的学习,持续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