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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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应引入信用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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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9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礼让斑马线”应引入信用征信

 

为持续推广文明礼让斑马线风尚,促进市民群众文明交通习惯养成,昨日,北京市交通委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启动“文明驾车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据悉,全市公交、出租(网约)、旅游客运、驾培等行业将动员全体从业人员签订“文明驾车礼让行人承诺书”,对违反承诺的,根据《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信息记入信用档案。(8月31日《北京青年报》)

礼让行人,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遗憾的是,法律的“铁规”并没能最大程度遏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现实中,不少驾驶人总是对法律置若罔闻,在过斑马线时“宁可抢先三分,也不让行人一秒”,以致斑马线上行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让信用惩戒及时补位,显然不可或缺。

与罚款效果终究有限的短板相比,信用惩戒因涉及的利益关联更大,能大范围地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出行、融资、就业、升迁等方面彰显更强的震慑作用,加之公众给予的负面评价,更能令其真切感受到“处处受限”的如芒在背。一旦信用惩戒的威慑成了常态,那么违规者就必然会对自己不礼让行人的行为有所忌惮,自觉摒弃与文明和法治要求不符的陋习。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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