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听证会。与会的代表普遍表示,电梯是一个密闭的空间,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建议在立法中规定,禁止电动车进电梯。(7月21日 澎湃新闻)
电动车是大众出行最为便利的代步工具,正日益受到青睐。然而,与“便利”如影随形的,则是令人防不胜防而又“猛于虎”的燃爆安全隐患。或许,在部分人看来,不让电动车进电梯,只要加强管理即可,动辄“大动干戈”地立法,不仅是小题大做,也是患上“法律依赖症”。毕竟,立法是一项严肃的命题,与其把精力放在立法方面,寄望法律成为禁止电动车进电梯的“灵丹妙药”,倒不如就如何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出台符合实际的“硬核”管理措施。
不可否认,尽管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并不能完全站住脚。众所周知,电动车发生燃爆事故的背后,虽然有技术不成熟和质量不过关的客观因素,但更多的则是人祸。现实中,不少电动车业主虽然对电动车进电梯可能存在的燃爆安全风险心知肚明,但总是怀着侥幸心理,过于自信地想当然不会出事,为图自己方便有意无意地放松确保公共安全的思想,从而我行我素地延续着让电动车进电梯的陋习。
在电动车进电梯酿成燃爆安全事故频发、且目前关于电动车规范使用法律缺失的语境下,补齐立法短板,以法律刚性约束倒逼电动车业主摒弃任性让电动车进电梯的陋习,无疑势在必行。
“法者,治之端也”。与一般规定或口头劝阻具有操作弹性而难以禁绝电动车进电梯的效果相比,法律刚性约束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没有任何弹性的“铁规”,“铁面无私”地把意欲进入电梯的电动车“拒之门外”,从而对问题的解决收到立竿见影之效果。□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