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研究证实,使用触屏手机对眼睛睫状肌产生的负担相当于看电视的16倍。根据屏幕尺寸大小,常见电子产品对眼睛的刺激程度从低到高为:电视<电脑<平板<智能手机。从护眼的角度讲,看手机比看电视对眼睛的伤害更大。换言之,屏幕越大越好,对眼睛的伤害越小。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