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区长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函,位于长阳镇一处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存在大面积裸土未覆盖的现象,执法人员遂立案调查。
当执法人员到达该处工地的时候,现场正在进行施工。经过现场比对勘验,施工现场未覆盖场地共有2处,面积总计为66平方米,属于未对施工现场内除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外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的违法行为,影响了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秩序,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房山区长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施工方处以六万元罚款。
同时,依据《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长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公示,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事后,施工单位对未覆盖部分按规定进行了全方位覆盖。
接下来,房山区长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强部门联动,以扬尘类执法工作重点为抓手,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对相关违法行为坚决整改、依法严厉查处,并组织引导相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绿色施工,杜绝相关违法行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房山区城管执法局也将加强区、街(乡镇)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扬尘类执法工作的督察检查力度,健全完善扬尘监管机制,督导属地加大区域扬尘污染源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精细化。
(李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