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机制无疑有助于广大劳动者进行维权。尤其是,人社、工会、司法行政、企业代表组织等劳动关系各方均可派驻调解力量进驻,与各系统内现有的调解机制互相兼容,更可以将各部门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仅有利于劳动者维权,更能够加快对相关案件的处置。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佛山市总工会获悉,佛山探索“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机制,经过近半年实践,成效逐步显现。新机制的试运行很快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5月28日,3个试点单位共接案件167宗,已办结143宗,其中调解成功89宗,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约283.4万元。(6月13日 《工人日报》)
据悉,所谓的“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机制,是指由人社部门联同劳动关系三方各家单位,联合设立覆盖市、区、镇(街道)的三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进一步来看,调解中心与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合署办公;人社部门对于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且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转交联调中心委派调解人员开展调解。
可见,“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机制无疑有助于广大劳动者进行维权。尤其是,人社、工会、司法行政、企业代表组织等劳动关系各方均可派驻调解力量进驻,与各系统内现有的调解机制互相兼容,更可以将各部门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仅有利于劳动者维权,更能够加快对相关案件的处置。
以先行试点为例,里水镇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是佛山“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机制的第一个试点单位,于今年2月22日落地试运行。在实际运作中,机制对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实行“诊、调、裁”三步走的工作流程,不仅切实发挥出了工会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也将各类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机制,是“工会+”模式的创新之举。还以广东省佛山市总工会为例,佛山市总工会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良性运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的“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其出发点同样是为了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某种程度而言,“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的是以职工为本。当然,要持续做好工作,不仅需要完备的机制做保障,还需要不遗余力地做好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工作。既要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又需要相关部门合力指导基层企业、职工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作为创新之举,“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具有借鉴意义。尤其是劳动争议大多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无形中会增加维权成本,而依托“人社+工会”成立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不仅能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还可以使双方当事人能以平和方式化解纠纷,对各方而言都是有益之举,故此,不妨推而广之。
□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