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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见面”办理 让申请人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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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6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伤认定“不见面”办理 让申请人少跑路

 

广州市人社局日前印发通知,推行工伤认定业务“不见面”办理,以减少现场办理和人员跑动,有效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补正材料,可以使用“不见面”办理方式,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递办,采用网上办事大厅、快递邮寄、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办理。(6月6日 《广州日报》)

广州市出台的《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推行工伤认定业务“不见面”办理业务指引》,其目的就是为了依法依规,减少现场办理和人员跑动,有效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及职工工伤保险合法权益。而这样的“不见面”方式,不仅有利于疫情防控,而且也是便民之举,能够让工伤申请人少跑路。

工伤认定业务“不见面”办理虽是应对疫情防控的举措,但笔者以为,这样的“不见面”方式,有着一定的推广价值。一则,是因为伴随着互联网的高度普及,人们已经习惯了借助互联网办事,工伤认定业务“线上办”有着一定的现实需求;二则,借助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让工伤认定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不仅可行,且能够实现。

从现实来看,在去年疫情期间,一些地方就出台了类似的办法。比如,浙江宁海县就推出“不见面”工伤认定四项服务举措,让企业、群众“安心宅”。

事实上,让工伤认定业务更便捷,关键是相关部门积极作为。一方面离不开流程的优化;另一方面离不开畅通信息共享机制。诚如前述,各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所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案件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电话、视频等不直接见面接触方式开展调查核实。这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要打破利益壁垒、信息壁垒,以造福职工。□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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