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本次《导则》修订明确了图书馆、室内健身馆的建设标准设置,两馆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条件,宜设置在地上;图书馆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每处,室内健身馆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每处,室外集中健身场所可结合室外公共活动场地设置,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等设施;鼓励因地制宜设置丰富居民公共交流的空间,可以设置咖啡馆、茶馆,也可以设置廊亭、休息座椅等交流场所。
对于活动、休憩等室外设施,本次《导则》修订要求应满足老年人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分类垃圾收集点和快件箱的设置等内容也提出具体要求。这些细节将成为设计方案评审的重点审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