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吕女士在某二手奢侈品商家的直播间里花数千元买了一个箱包。“直播时说只有一个指甲印,我就直接拍下付款了,收到包后发现,很多严重的磨损主播根本没有展示。”当她质疑商家售出的商品“货不对版”,试图与商家沟通维权时,吕女士却发现,自己手中拿不出证明商家直播间承诺内容的有力“证据”。(1月30日《北京日报》)
吕女士为何拿不出证据?因为直播购物结束后,图像没有回放入口,直播时代言人说的话,如果不承认当时是这么说的,消费者没有证据,只能吃哑巴亏。笔者以为,对于直播带货无回放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已有明确规定: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保存时间不少于六十日,并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直播内容中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一些直播带货平台为何不认真执行,并不是有什么技术难度,主要还是不想执行和不愿执行。
每一项规章制度只有认真执行才有威力和实效,有制度不执行和没制度同样糟糕。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应与相关执法部门联手,对拒不执行制度的直播平台给予严厉处罚。笔者建议,以后消费者起诉直播购物有虚假营销诱导下单,若直播平台没有回放功能可自证清白,则视作理亏,该赔偿的赔偿,该罚款的罚款。只有监管长出“牙齿”,消费者维权才有保障。
□周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