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共同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严寒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关工作。(1月20日《劳动午报》)
岁月静好,是有人负重前行;生活如常,是有人迎寒奋战。严寒中,许多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建筑工人等一线劳动者都在户外坚守岗位。相比高温劳动保护,低温劳动保护明显不足。对此,有媒体分析指出,一是法规不够细致,落实没有着落;二是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同;三是监督没有到位,全靠企业自觉。这次通知首次明确严寒下劳动者权益谁来维护、如何维护,有利于推动企业向一线、艰苦岗位倾斜,更好地关爱劳动者。具体来说,保障严寒下劳动者权益,需要多管齐下。
首先,要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履行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防寒保暖用品,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其次,要加大对低温保护执法监督力度。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对不执行低温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工会组织也应及时推动低温劳动保护落实,并依法支持劳动者维权。此外,社会各界也需积极为严寒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献爱心,让他们在严寒中感受到全社会的温暖。
同时,要尽快完善低温劳动保护制度。各地要因地制宜进行细化,制定地方性法规制度,为落实低温劳动作业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