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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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频共振之合力治理农民工“讨薪难”
适老化改造不只是“放大字号”
“大小周”工作制 不能侵害劳动者权益
零容忍
对倒卖简历现象 要加大打击力度
为推动产业工人由“工”变“匠”营造良好氛围
莫让“虚假流量” 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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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频共振之合力治理农民工“讨薪难”

 

农民工“讨薪难”是多种因素叠加交织的结果。这就要求在治理过程中,必须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兵突进思维窠臼,坚持同频共振,从源头把脉、中游掌控、末端追责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构建起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合惩处的制度治理体系。

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备受关注。来自河南、湖北的200余位农民工2016年在河南省郑州市一建筑工地务工,至今工资未结清。日前,部分农民工前去讨薪,却遭遇踢皮球。记者调查发现,该建筑工程无证建设长达5年,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给欠薪埋下祸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治农民工欠薪强制手段落实不到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最后一公里”尚需落实到位。(1月7日 《新华每日电讯》)

短短5年,对于多数人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但对于这200余位走上漫漫讨薪路的农民工,则是一场输不起的痛苦博弈。在这起普通的薪酬纠纷中,涉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相互推诿踢皮球的不作为,无疑对200余位农民工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负有督导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在严肃追责方面“打破砂锅问到底”,并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给5年未领到薪酬的农民工一个交待。

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一直是令人辛酸的话题。尽管有关方面对此一直不遗余力地予以治理,但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甚至在不少地方还陷入了农民工“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的怪圈。鉴于此,在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民工“讨薪难”个案的同时,还应秉承“急在治标、重在治本”的治理思维,着力构建起更为有效的长效机制,才能守住“劳有所得”的底线。

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的形成,个中缘由较为复杂。从法律层面来看,当前恶意欠薪的违法成本较低,是导致农民工“讨薪难”蔓延的一个重要诱因。虽然我国《刑法》已设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由于劳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客观存在梗阻,再加上部分规定不甚明确,一些涉嫌犯罪的案件只能止于行政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效果,无形中助长了一些恶意欠薪者的侥幸心理。而与违法成本低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农民工维权却要付出难以承受之重的时间、精力、财力等高成本。

同时,农民工法治观念的弱化,也加剧了“讨薪难”的蔓延。此前,曾有调查显示,农民工与用工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高达95%。劳动合同的不签订,除了增加农民工维权的难度外,还直接催生了农民工以极端方式讨薪个案的多发,让农民工陷入由依法讨薪走向违法讨薪的被动局面,造成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工程建筑、加工制造等农民工欠薪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层层转包项目、层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而相关部门对用工单位的企业信誉、经营状况、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农民工薪酬“保证金”的运转情况等又缺乏全方位的有效监管,农民工权利被悬置自然在所难免。

可见,农民工“讨薪难”是多种因素叠加交织的结果。这就要求在治理过程中,必须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兵突进思维窠臼,坚持同频共振,从源头把脉、中游掌控、末端追责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构建起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合惩处的制度治理体系。如此,才能以各方的同频共振形成治理合力,确保农民工“讨薪难”的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最大公约数;让农民工带着希望和梦想来到城市、带着笑容和尊严回到乡村,亦才真正可期。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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