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种实践形式,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具体体现。当这种形式延伸到企业、社区时,其作用已经从工会组织参政议政扩展到保障职工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于这样的协商民主创新,我们寄予更多希望。
《工人日报》报道,广东省总工会日前召开现场会,介绍和推广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着眼于保障职工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以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联席会议、园区职工议事会、社区职工议事会为载体的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实现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的经验,引起与会者的关注,也引发人们对于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新思考。
我们知道,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已有30多年的实践,不仅取得了丰富经验,而且扩展了沟通范围,从省市级向区县、街镇延伸,成果日益丰硕。但是,如深圳龙岗区这样“成套”的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体系,尚属新闻。它之所以被介绍、推广,并且引起人们关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个经验中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实现了一举多得。
首先,它推动了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打造“成套”的劳资沟通协商体系,前提是有一个严密的组织系统。龙岗区总以园区内企业工会为基础,强化企业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社区工会联合会“小三级”工会组织,做到有组织联结、有阵地服务、有专人干事,提升了工会的影响力,使工会成为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助推器和劳资沟通协商机制的基础。
其次,它构建了多形式多层级协商对话体系。通过“小三级”工会组织联动,以完善劳资沟通对话机制为目标,设置企业联席会议、园区及社区职工议事会,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层级形成“三位一体”,企业方既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也可以组织动员职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工会则从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服务。
第三,它有助于及时处置问题化解矛盾。通过“小三级”对话协商平台,制定劳动纠纷预防调处制度和参与纠纷处置应急预案,明确工会参与调解处置的职责和流程,加强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源头监督力度,由“事后谈”变为“事前谈”,基本实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社区”,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第四,它培育了常态化工作机制。为提升企业、园区、社区各方的协商能力,龙岗区总还致力开展协商对话能力建设,专项培训基层工会组织成员及企业劳资代表,为探索构建灵活顺畅的常态化劳资沟通协商工作机制培养了人才。
龙岗是深圳的产业大区、用工大区,有职工近200万人,规模相当于一座大城市了。龙岗工会能够在这样的条件下构建多形式多层级协商对话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实现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想来其他城市工会也应该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做到。这就是龙岗经验的借鉴意义。
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种实践形式,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具体体现。当这种形式延伸到企业、社区时,其作用已经从工会组织参政议政扩展到保障职工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于这样的协商民主创新,我们寄予更多希望。
□张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