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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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别让电动自行车成为“马路杀手”

 

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生产量和保有量在近年来持续上升,已成为电动自行车大国。据工信部统计,201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达2707.7万辆,社会保有量近3亿,位居世界第一。随之而来的是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在攀升。可以说,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型“马路杀手”。(12月13日 《光明日报》)

媒体所言不虚。尽管电动自行车这一新型“马路杀手”的出现已经有些时日,各地各有关部门也不断采取对应措施加以治理,但其广泛使用也带来巨大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现实依旧很不乐观,据介绍,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的死亡人数达8639人,受伤人数达44677人,伤亡人数接近非机动车伤亡人数的70%。

分析其因,一是驾骑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二是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有的甚至放任自流。三是行业生态链中各个环节,出于既得利益考量,可能存在违规生产或操作。笔者以为,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能让其成为“马路杀手”,不仅需要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作为,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而提高交通出行品质,提高人的出行素养和管理的素养。首先,政府和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应坚持创新管理,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科学组织和管理交通的水平,为公众创造一个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严格依法处理电动车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有关部门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标准,严格规范,加大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的管理力度。只有这样,电动自行车才不至于成为“马路杀手”。□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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