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芳: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公布用“钱”引人、留人的奖励政策。其中,对应届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将分三年发放入职奖励,本科及以上奖励6万元,专科(高职)奖励5万元,中职奖励4万元。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养老服务行业”,还需综合施策,既要加快人才专业化、体系化培养,增强养老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又要相关部门提供服务人才就业、创业、市场环境、人才管理等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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