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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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保姆式”要求,员工有权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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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保姆式”要求,员工有权说“不”

 

和谐的职场关系,需要每个人互相尊重。毕竟,人在职场多有不易,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的私事去叨扰别人。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不应该纵容“保姆式”要求的存在,甚至有必要为权益被侵害者及时撑腰。也唯有这样,职场环境才会越来越正气十足,这对于员工个人以及事业的前进,才能起到积极作用。

领导交办的任务要完成,那如果是工作以外的事呢?日前,杭州一位网友就遇到了这样困扰,这位名叫“@月亮葡萄酒”的网友发帖称,领导一会儿要求自己半夜送他女儿去医院,一会儿要求帮他女儿写作业。面对这种“保姆式”的要求,到底应该怎么办?(9月28日 《劳动报》)

领导的私事帮不帮?对于职场人士难免会遇到此类问题。诚如新闻中的案例,一旦帮领导干私活开了头,就很有可能刹不住车。而有如此经历者并非少数,诸如,有下雨天给领导儿子送伞的;有每年寒暑假最后一天陪领导孩子做作业、拍视频,甚至还有半夜领导喝多了,打电话让他去接一下的等等,被称之为“保姆式”员工一点不过分。

从情理角度讲,拒做“保姆式”员工的确是两难的事情:不拒绝,只能是累了自己,甚至是耽误了主业,而且这种不心甘情愿的事情也难免会让自己的心情变糟;拒绝,既有可能影响彼此的关系,尤其对方是领导,也就难免得罪对方,更不排除以后会被穿小鞋。不过,须认识到,员工任由此种现象存在,未尝不是对自身权益的侵害。

从法律角度讲,正如有律师所言,这些私事本不属于员工的职责范围,因此是有理由拒绝的。确实如此。毕竟,员工没有法律义务帮助单位领导办私事。这也就意味着,偶尔帮领导一个忙虽合乎情理,一旦超出了限度,是对员工权益的侵害。因为,员工要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或经济成本去处理本不该自己处理的事情。

如何才能规避上述现象?笔者以为,无论是普通同事,还是上下级同事,均应该妥善处理自己的私事,不能因为自己私事给同事尤其下属增添负担。比如,站在领导的角度看,虽然有支使下属的权利,但并不意味下属就是自己的“保姆”。因此,在职场中,领导将下属当“保姆”这样的想法与做法要不得。

同时,员工面对上级领导“保姆式”的要求,完全没有必要忍气吞声。一则可以委婉拒绝,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立场;二则面对不知趣者,同样没有必要退让,委婉拒绝不成大可果断表明自己的态度。更退一步讲,如果一位领导会因为你的拒绝而刁难你,那这样的领导也不适合与其长期共事。

和谐的职场关系,需要每个人互相尊重。毕竟,人在职场多有不易,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的私事去叨扰别人。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不应该纵容“保姆式”要求的存在,甚至有必要为权益被侵害者及时撑腰。也唯有这样,职场环境才会越来越正气十足,这对于员工个人以及事业的发展,才能起到积极作用。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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