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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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修缮要保护历史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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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老城房屋修缮技术标准
老城修缮要保护历史原状

 

本报讯(记者 盛丽)记者4月26日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关于发布<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的通知》正式发布,自今年5月7日起施行。

《导则》适用于北京老城内,即二环路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除文物保护单位、普查登记文物、历史建筑(含挂牌院落)以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进行修缮保护、使用功能改造、市政设施改造、风貌和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其外立面、公共空间等可视范围内的修缮工作执行《导则》。老城区域以外的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修缮,可参照执行。

《导则》从院落和房屋两个维度对修缮等级进行了细分,包括三类院落、五类建筑。《导则》适用范围内的院落、建筑均可对号入座,分别对应不同的修缮标准。对于分类中的二、三类建筑的修缮,《导则》要求应最大程度地保护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保护历史原状,按照原形式、原结构、传统规制做法进行修缮,更新内部设施。

据了解,下一步,本市将建立老城保护修缮专家委员会,推行老城房屋修缮与保护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同时,建立专项培训机制,培育壮大老城房屋修缮匠人队伍。加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业务培训,聘请知名专家和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专业人员,详细讲解技术和具体做法,传授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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