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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破坏文物是“一记好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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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4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联合惩戒破坏文物是“一记好拳”

 

近日,北京延庆区文旅局制定了《延庆区等级景区破坏文物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八达岭长城、龙庆峡风景区、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全区12家等级景区将共同实施联合惩戒。一旦一个景区将破坏文物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在惩戒期限内,其他等级景区一律不予接待。(4月15日《北京日报》)

前不久,媒体曝光了“八达岭长城恢复开放第一天就被人在墙体上刻字”一事,引发网友热议。事后,刻字游客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还被列入旅游“黑名单”,今后购票参观八达岭长城景区的资格将受限。对这类游客,若无联合惩戒,他虽不能参观八达岭长城,却能参观其他景区,难免不会继续做出破坏文物等不文明甚至违规违法之举;有了联合惩戒,则会受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制裁。

这些年常有媒体报道,个别不文明旅游者,包括破坏文物者,被曝光之后,人们惊讶地发现,其实这人早就不是第一次如此了,常常管不住自己的手,屡错屡犯甚至屡罚屡犯。对文物或景区造成重大损坏的游客不能手软,实行联合惩戒则可杜绝屡错屡犯,减少破坏行为。

可以说,联合惩戒是对破坏文物行为的重拳出击,是针对破坏文物行为加大预防力度、强化景区协作的重要举措。当然,要让这个“重拳出击”落地有声,就必须在景区间,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协调体制和专门的监管协调人员,加大对被联合惩戒者的曝光力度,确保联合惩戒能够落到实处。除了对反面的曝光与惩罚,相关部门与景区还应从宣传引导发力,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氛围。

□针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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