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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加班需打破“维权者寡”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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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超时加班需打破“维权者寡”窘境

 

企业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超时加班,引发了大量员工吐槽,但是维护自身权益者却不多。法律工作者提示,员工维权要注意保存证据,并且要注意公司是否有加班审批制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月3日《工人日报》)

毋庸置疑,超时加班不仅令员工身心俱疲,也会对家庭产生负面影响,更会给岗位安全埋下一定隐患。尤其是,常态化的超时加班对员工的身体损伤是巨大的。尽管存在超时加班,但加班者对这种现象却习以为常,甚至不善于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19年白领生活状况调研报告》显示仅有18.05%的白领不需要加班,在这些加班人群中,近七成的人表示加班没有补偿。

“维权者寡”无疑是一种尴尬的存在。要知道,无论工资高与低,用人单位均不能肆意加班。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超时加班需打破“维权者寡”窘境,首要的一点就是劳动者须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比如,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途径,均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而关键的是,劳动者应用好这些途径,且保存好相关证据。□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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