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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名胜古迹岂止是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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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1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损毁名胜古迹岂止是不文明

 

2017年4月,张某明等3人到国家5A级景区三清山,以电钻钻孔、打岩钉等方式攀爬珍贵地质遗迹巨蟒峰,对巨蟒峰岩柱体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近日,上饶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人获刑一年,一人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人免予刑事处罚。还判决三人在全国性媒体上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12月31日 澎湃新闻)

文明旅游,“不乱涂乱画”应该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基本规则。可以说,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以及景区均做过相应呼吁,甚至各个景区都有相应的倡导性标语。其目的在于倡导人们旅游过程中要文明有序,爱护文物和景区设施,不搞乱涂乱画的损毁式旅游。

但遗憾的是,一些人根本不把文明旅游的理念放到心上,我行我素地肆意而为。在景区留下“到此一游”倒算稀松平常的小事,更有攀爬雕像,“顺走”物件,掰掉钟乳石等严重行为。

出游时的不文明行为,不只是不文明那么轻描淡写,而是对公德和规则的无视。对文物古迹的破坏,就是对全人类共同财富的毁坏,是对历史和未来的践踏,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司法机关积极主动地以具体行动向此类行为说不,让更多人认识到保护文物古迹无小事,破坏文物古迹是“大事”,进而形成文明出游的良好风气。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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