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这是绝大多数手持预付卡的消费者在遇到老板“跑路”时的第一反应。最近,家住北京市大兴区的韩先生“犟”了一回,使出浑身解数“追讨”余额,但至今仍未有结果。健身房老板“跑路”是预付卡“卡跑跑”乱象的一个缩影。(10月14日新华网)
预付卡消费是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传统的交易方式和消费习惯。然而,随着预付卡消费遍地开花,经营者缺乏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市场监管缺位等原因造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诚信的失守,一些商家在诱骗消费者办理预付卡的时候,常会给出各种诱人的优惠政策,并信誓旦旦地承诺,一定会为顾客提供“至尊”服务。可是当许多消费者办理了预付卡,尤其是数额巨大的预付卡之后,这些服务公司便瞬间变脸,不光服务质量大打折扣,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玩“人间蒸发”。
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侵蚀着消费者对预付卡消费的信心。长此以往,会产生资金风险,也不利于社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不无关系。
因此,通过立法监管来有效治理预付卡消费领域乱象已是当务之急。一方面,立法机关应正视预付卡消费模式在实践中显现出来的问题,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发售单位资格、责任义务等种种细则,使预付卡消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建立预付卡消费卡发售的登记、申报制度和预付卡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全面落实备案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强化对经营者的监管并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氛围。□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