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一款主流社交工具,其朋友圈功能成为人们分享生活点滴、心情随想的一个重要平台。然而,由于其公开性,发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稍不注意便有可能引发侵权。日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因当事人在朋友圈骂人最终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案子。(8月5日 新华网)
被告人皮某之前肯定没有想到,自己发在朋友圈的一段文字加配图,竟然招致了一场官司,现在不但经法院判决,自己要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性质的文字,而且还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事情的起因,就是因为她发布在微信朋友圈的文字和图片,涉嫌辱骂原告,对其带来了名誉上的损害。
虽然在朋友圈发布道歉信息,并且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的法院判决,单纯从结果上来看并不算严重,但是通过这件事,却带给我们诸多的警醒。其中最大的警醒就是别把朋友圈当做自己的言论自留地,想说啥就说啥,当你说的内容是虚假的,不存在的,可能涉嫌造谣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当你说的内容涉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会因此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招致法律的追究与惩处。
微信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也不能对社会公序良俗不管不顾,而是同样要接受国家法律的约束,同样要遵循社会公序良俗。
□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