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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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新改扩建商品住房需投保缺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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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新改扩建商品住房需投保缺陷保险

 

本报讯(记者 盛丽) 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召开住宅工程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实施动员部署会。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要投保缺陷保险。

据介绍,保险范围基本涵盖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工程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特别是将本市易发、多发且投诉较多的保温层破损、脱落,屋面、外墙、地下、厕浴间渗漏等质量通病问题纳入投保范围,基本全面覆盖住宅工程主要质量缺陷。

本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现已确定了一批具备一定实力和能力的承保机构,供建设单位投保时选择。承保机构将形成适度健康的市场竞争,促进承保机构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建立承保机构优胜劣汰的退出与补充机制,择优选择风险管控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保险机构参与缺陷保险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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