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来信指出,偷拍、偷录行为的泛滥,与偷拍、偷录设备购买的便捷有密切关系。在一些地方的电子城和电商平台上,买卖偷拍设备是毫无障碍的。虽然一些商家打着“家庭监控”的旗号,但是实际上,这些偷拍设备的隐蔽性和实用性已经远远超过家庭监控需要。据此,记者打开淘宝,在搜索栏输入“微型摄像机”“家庭监控器”,立刻就能搜到多达上万条的商品,价格从100多元到5000多元不等,销量最高的累计近4000件。(7月22日《人民日报》)
偷拍、偷录设备网上“随便买”显然有违法之嫌。《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否则将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然而现在这些规定显然并没有落到实处。
有专家建议,除了电商平台对商家出售的商品进行审核,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切实加强生产厂商的资质管理,建立违法黑名单制度,同时监督商家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实名记录,让摄像头、窃听器等设备的来源和去处均可查。显然,治理偷拍设备在网上随便买卖的乱象,已是当务之急,而监管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否则,偷拍设备如果依然可以长驱直入地侵入我们的生活,那么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莫名其妙地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