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别让工作群成劳动侵权新通道
探头朝天或是预防高空坠物的好办法
上门维修 不能成为监管空白
“网红”追求虚火 不如练就“内核”
优驾容错
文明离校才是大学“最后一课”
别让“幽灵外卖” 危害舌尖安全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优驾容错

 

据洛阳市公安部门发布的消息,自7月1日起,凡洛阳号牌个人非营运小型汽车,在城市区内发生“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等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此次违法前6个月在洛阳市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的,只做警告处理,不进行罚款和记分。据悉,这也是河南首例“优驾容错”措施,措施的推出受到群众欢迎。(6月20日新华网)□毕传国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