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别让工作群成劳动侵权新通道
探头朝天或是预防高空坠物的好办法
上门维修 不能成为监管空白
“网红”追求虚火 不如练就“内核”
优驾容错
文明离校才是大学“最后一课”
别让“幽灵外卖” 危害舌尖安全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9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别让工作群成劳动侵权新通道

 

微信群已经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标配。自然作为交流平台也有着一定的规矩乃至于礼仪约束,但是动不动就因为员工回复令老板不满意就将其开除,显然是管理上的任性。

浙江一女孩和老板聊天回复“嗯”,被批评教育不懂基本礼仪,紧接着有长沙员工微信群里回复了个ok手势,结果被开除了。近日,长沙某酒吧品牌部组长在群里通知事情,一员工回复了一个ok手势,结果被批“不懂规矩”,随后被开除。事后,该员工表示,很多同事都觉得过分。目前该酒吧要求全员接收指令时,回复“Roger”。(6月18日《劳动报》)

微信群已经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标配。自然作为交流平台也有着一定的规矩乃至于礼仪约束,但是动不动就因为员工回复令老板不满意就将其开除,显然是管理上的任性。以此次事件为例,员工回复了一个ok手势,常规来理解就是收到或者好的意思,即便是让群里的某些领导不满意,可真就值当开除员工?

《劳动合同法》单列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章,其中对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等,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因员工微信群里回复了个ok手势就将其开除,恐怕找不到适用性条款。

同时,根据《劳动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见,即便员工回复了个ok手势,会让某些领导不悦,但只要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就不能肆意辞退。

更进一步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故此,从程序上讲,因员工在工作群回复了个ok手势就辞退,也是违返相关规定的。

况且,从情理角度而言,员工回复了一个ok手势,也并不会引起多大误解。涉事老板也没有必要对其揪住不放,甚至以开除吓唬人。即便员工手势不妥,也应多些善意提醒与纠偏才对。更或者说,为了规避此类“不懂规矩”行为的出现,完全可以给工作微信群订立规矩,让员工共同遵守,而不是看着手势不顺心就辞退了之。

讲真,此类事件彰显出企业用工法律意识淡薄。不仅不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更没有顾及到员工的尊严。尤其是在工作微信群广为普及的当下,任由此类现象的出现,各种工作群极容易成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通道。对此,一方面劳动用工监察部门当引起重视,对其加以研判并纠偏;另一方面劳动者当增强法律维权意识,不给非法用工行为发威机会。

□杨李喆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