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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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底薪劳动者权益不能肆意被侵害
要做垃圾分类的“明白人”
仅有奖励办法还不够
“无声餐厅”背后 需要有形关爱
“假洋教练”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然任重道远
网约车失物管理办法 具有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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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然任重道远

 

记者11日获悉,西安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中院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提出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6月12日《西安日报》)

应该说,近年来,随着社会上对反就业性别歧视呼声的“一浪高过一浪”,如今明目张胆的直接就业歧视行为确实少了。但也不得不说,一些暗藏的、间接的甚至花样百出的就业歧视行为却如同“打不死的小强”,屡屡被媒体揪出来“曝光”:比如学历、性别、颜值、专业、学校,等等。这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就业公平,让女性求职者“很受伤”。

要真正解决女性就业者在职场上的尴尬、消除歧视,首先,立法机关要对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制定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当有了完善的法律规定,企业招聘过程中的各种歧视现象才会有所收敛。其次,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与干预,建立健全就业性别歧视救济机制,发现歧视现象及时干预,并对涉嫌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公开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再其次,女性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也要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当然,在就业歧视诉讼案件上,有必要引进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以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破解劳动者维权难,提高劳动者走法律途径维权的积极性。

最后,在全面放开二孩的时代大背景下,由于结婚和生育等因素所造成的招聘性别歧视,其负面效应也不能只让个人和企业承担,它更需要国家层面上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来减轻用人单位的压力和负担。□祝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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