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持续推进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记者了解到,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将原来由14个单位各自进行专项验收、单独出具验收结论的“串联”式验收,改为“统一平台、统一申请、统一验收、统一确认”的“并联”式验收,用时由原来数月到现在最多7个工作日,极大缩短了验收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
竣工联合验收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依托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发的联合验收管理平台,实现了网上申请受理、网上信息流转、网上资料核验、网上同步办理、网上限时办结、网上效能督查,从企业申请、部门审核到督促指导,全部工作环节通过系统平台完成。建设单位实名注册并登录平台后,系统会关联施工许可数据库,将建设单位名下的工程项目信息带入联合验收申请表单中,建设单位在表单中只需填写三个字段即可以完成联合验收申请。
据介绍,联合验收管理平台和施工许可系统实现了信息实时共享,当某一新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后,各专项验收管理部门和市政服务企业将及时在平台上获得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根据项目特点主动靠前服务,如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等市政接入服务原来主要在竣工阶段开展,现在提前到开工时即可做准备工作,为建设单位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建设单位在联合验收平台选择验收事项并上传资料后,可点击“提交预览”,此时系统会向所有验收部门推送通知短信,各验收部门将及时开展主动服务和监管排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在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时,无论建设单位如何选择验收事项,系统均会向所有验收部门推送信息,即使发生了因建设单位不了解政策而遗漏验收事项的情况,各专项验收管理部门也能及时采取措施,做好事中与事后的监管。
据了解,建设单位正式提交联合验收申请后,系统会根据预先确定的分派规则,将验收事项自动分派至各验收部门。在联合验收期间,市区住建部门将牵头各专项验收管理部门和市政服务企业开展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距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时平台将自动发出预警提示。自4月1日起,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启用了电子印章,通过联合验收的工程,联合验收平台将生成自带电子印章的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建设单位可随时下载和打印。
□本报记者 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