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银四”说的是就业市场的活跃时期,但与活跃的市场需求同步的,还有频出新招的“花色骗局”。继“置装费”“培训贷”后,又现“短期灵活用工”的新陷阱。造成诸多求职者就业陷阱存在的因素有很多,但综合概括起来,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社会存在不良风气、不法企业陷阱隐蔽和求职者自身缺乏意识。(4月3日《劳动报》)
事实上,对于招聘及职场中的“花色陷阱”,一则,劳动者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是根本。尤其是在进入职场前有必要加强劳动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当求职者面对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时,切莫自认倒霉,甚至自暴自弃,而是应借助法律维权。
二则,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其中职责之一就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故此,对于媒体报道的这些“花色陷阱”,相关部门有必要纳入监管常态,尤其是对一些不法行为不仅要依法纠正,更须对其依法惩治,以净化劳动用工市场。
三则,各级工会当积极履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明确,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所以,各级工会组织对于职场中非法用工行为有必要及时介入。而且,各级工会当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提升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与能力。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