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盛丽) 北京市发改委于2月至12月对第一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记者近日了解到,第一批专项监察“双随机”共包括40家单位。
据了解,此次监察范围包括已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监察内容为能源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监察采取“双随机”方式,由市节能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和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察和技术核查。根据监察要求,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及各重点用能单位要高度重视和配合;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相关要求,配合节能监察工作,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样品,不得阻碍节能监察,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据了解,对有违法行为的用能单位,市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规定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