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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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护士” 还需制度“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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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约护士” 还需制度“护理”

 

通过手机预约护士上门的“网约护士”终于来了。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省市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试点时间为2019年2月至12月。(2月13日《新京报》)

“花不多的钱,享受到在医院享受不到的服务。”这是大多数人对“网约护士”的评价。“网约护士”借助“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将分散的护士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打破了传统医疗行业壁垒,为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特别是,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患者来说,更是一项极大的便利。换言之,“网约护士”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有益探索。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护士同患者接触最频繁,可以说天天同患者“零距离”接触,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护士首当其冲成为患者和家属的“打击”对象。去年护士节期间,媒体对多家东莞市属医院护士群体进行了实体问卷调查显示,超八成护士被患者打骂过,近一成护士曾被患者性骚扰,护士的工作和生活状态,令人堪忧。如此语境下,“网约护士”上门服务,面临打骂和性骚扰的几率会更高。再者,目前“网约护士”上门服务的行业标准缺乏、风险规避制度尚为空白,对护士及患者而言,均没有可靠保障。

可见,“网约护士”服务,还需制度“护理”。首先,应提高“网约护士”准入门槛,实行“网约护士”注册制,持证执业,从源头上提升“网约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网约护士”应创新和丰富一系列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把亲情和爱心融入护理服务全过程,以此提高“网约护士”服务的社会认同感和自身成就感。特别是,制订“网约护士”服务规范,强化“网约护士”技能培训,建立“网约护士”服务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和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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