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截至2018年采暖季,本市“煤改电”居民用户达到128万户,其中城区31万户,农村97万户,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2003年至2015年,本市累计完成东、西城31万户居民分散电采暖改造。2013年,启动农村“煤改电”试点建设。截至2015年,累计完成246个村、7.45万户农村居民分散电采暖改造。2016年以来,利用3年时间完成1900多个村、近90万户“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作,工程量是2003年至2015年的13年实施“煤改电”总和的2倍。
据了解,本市先后出台《北京市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多个文件,积极推进“煤改电”工作。不仅如此,本市在各个环节给予资金支持。在配套电网建设方面,对于10千伏及以下“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市政府给予30%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补助。在农村地区取暖设备购置方面,对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在电价方面,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取暖季期间,当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再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1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