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委审议通过《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京城媒体报道时,称此举为“对督查检查考核问题‘开刀’”。细读文件,发现这一“刀”果然切得准,开得好!
“措施”提出,“要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三个定性词中,“劳民伤财”“虚头巴脑”鲜见于官方正式文件,通俗、准确,直指问题要害。如果仍需“反复学习领会”,未免装傻了。
“措施”要求,“大幅度压缩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数量。”层层加码、兴师动众,深受其害的往往都是这些基层单位。大幅度压缩的举措,对他们不啻一种解放。
“措施”规定,“部门督查检查考核不能打着市委、市政府的旗号,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拉大旗作虎皮”是某些部门的惯用手段,“大旗”没有了,这招儿不灵了。
“措施”要求,督查检查考核要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重复雷同,避免“一刀切”“一锅煮”。体现差异化,需要调查研究,动脑筋;重复雷同,“一刀切”,省事省力。前者是真抓实干,后者是应付差事。两相比较,高下立见。
“措施”要求,督查检查考核要多看“后院”“角落”,少看“门面”“窗口”。针对的是满足于看记录,查台账,乐于“总结经验”,回避问题矛盾。不仅对督查、考核者提出了警示,而且堵住了某些基层搞形式主义花架子的路。
此外,“不能工作刚安排就检查、刚部署就考核”“多搞‘回头看’,多杀‘回马枪’”“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等等,都有现实针对性,“刀刀”切在痛处,不能不为之点赞。
□一刀(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