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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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奇葩”规定须依法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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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奇葩”规定须依法叫停

 

用人单位制定管理制度虽可,但也不能逾越法律规矩以及道德边界。亦如辣人眼睛的“奇葩”规定,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更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挑衅,这些规定再“师出有名”,也是欠妥的。

近日,一位网友晒出的“病假证明照”火了。照片中该网友举着手表、打着点滴,让别人拍下自己在病床上的样子。而这只是为了满足公司规定,证明“本人此刻生病”,被网友吐槽为“史上最‘奇葩’请病假规定”。如今的职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规定。(11月13日《工人日报》)

其实,不只是请假,类似的“奇葩”规定还有,如上厕所限制时间、办公室内不准讲方言、电脑图标不超过10个……当然,还有更辣人眼睛的完不成业绩让员工互扇耳光,或者被罚吃虫喝尿等等。用人单位这些手段,已然称不上“管理”,而是名副其实的“驯化”员工。殊不知,这些“奇葩”规定不仅会侵犯员工个人利益,更或者违背了劳动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这些任性家规之所以会出现,无外乎三个原因所致,一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或者装作不懂法,靠任性手段管理员工;二是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差,甚至于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还在积极配合单位的“奇葩”规定,乃至碍于脸面等又不善于维权;三是劳动用工监察缺位,从而导致了劳动者权益屡屡被企业管理者不法侵害。

职场“奇葩”规定须依法叫停。其一,企业应增强依法用人自觉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因此,一方面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遵从劳动法律规定,不能让“家规”凌驾于“国法”之上;另一方面也应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比如,企业限制员工去厕所的次数这明显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权,就须制止。

其二,须加强劳动用工监察。对于职场中的“黑恶丑”行为,不能只依赖于事后惩戒,毕竟事件发生了已然对员工造成了身心伤害。因此,一则应加强日常性的法制宣传,让企业及员工认识到遵法用法的重要性;二则也应强化日常性监管,对不法用工行为纠偏、制止与惩治。也唯有劳动法律法规常态化“亮剑”,才能消弭职场中的不法乱象。

其三,劳动者应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诚如律师建议,对于不触犯法律的“奇葩”规定,职工可以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于触犯法律的“奇葩”规定,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乃至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应该明白,用人单位虽给了自己饭碗,但并不意味着自己就是任人宰割凌辱的“羔羊”,面对不法侵害依法维权很重要。

总而言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用人单位制定管理制度虽可,但也不能逾越法律规矩以及道德边界。亦如辣人眼睛的“奇葩”规定,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更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挑衅,这些规定再“师出有名”,也是欠妥的。更何况,“奇葩”规定也会招致员工的反感与抵制,更甚至影响事业的发展,本就理当规避。

□杨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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