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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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值得期待
智慧城市建设应以服务民生为宗旨
谨防“空白劳动合同” 存在陷阱
公交站台母婴室 值得借鉴
虚假整改
可以过“抖音式生活” 但不能过于任性
双11价格保护机制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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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智慧城市建设应以服务民生为宗旨

 

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世界各地的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在一系列推动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构想中,“智慧城市”成为许多人眼中的答案,也因此成为被广泛热议的话题。有专家认为,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渐开始出现种种管理问题,应对和解决好这些问题,应当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方向。(10月31日《经济日报》)

应该说,惠及民生应是智慧城市的目的,智慧城市建设应把握两个方向,一个是努力为市民服务,这是根本的。另一个是建立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政府为市民服务是服务型政府本身应有的理念,智慧城市建设当中有很多麻烦,这些麻烦一定要给自己,不要给老百姓。因此,智慧城市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务实推进”原则,亟需加强顶层设计,一方面,建设智慧城市,必须尊重市场规律。智慧城市如何建设,建设规模多大,参与范围多广,都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让具体参与到其中的市场主体享有发言权。另一方面,建设智慧城市,务必倾听广大民意。智慧城市的建设,最终目的为惠及广大民众,让民众享受到改革红利。

智慧城市建设要从惠及民生出发点和落脚点来选题和定题,老百姓欢迎的事要积极去做,老百姓感觉不方便的事要去认真改善。可以说,智慧城市建设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方能让智慧城市名符其实。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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