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作家王小山对飞猪机票“大数据杀熟”的质疑,飞猪10月9日回应称,“飞猪敢于承诺,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利用大数据损害消费者利益。”飞猪的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飞猪是一个平台,不赚机票款,只赚取对入驻商家的管理费,因此这种所谓的“大数据杀熟”对飞猪来说是损人不利己的事,飞猪没有道理做。(10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应该说,大数据“杀熟”是今年以来屡被提及的新事物,主要指网络电商利用大数据技术,针对有忠诚度和黏度的老顾客提供价格较高的商品和服务。如之前据报道,有网友发现,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两部手机的报价不一样,有旅行APP也存在“看人下菜碟”现象,对老顾客提供高定价商品。而只有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机制,方可遏制商家“杀熟”冲动。
敢于“杀熟”的商家显然透支了消费者信任,属于见利忘义。而且,还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人们通过网站、APP选购商品时,自然认为商品的价格与其他消费者享受的一样,至少不会出现老顾客支付高价的情况。正是基于这种朴素认知,消费者才不会通过多个账号对比价格。即“杀熟”涉嫌对老顾客进行蒙蔽和欺诈,更涉嫌“歧视”老顾客。
规制大数据“杀熟”,显然不能依靠消费者单打独斗,势必由监管部门出面干预。且有必要采取大数据技术反制大数据“杀熟”,通过大数据技术梳理商家的交易信息,筛查出可疑交易信息并严惩“杀熟”行为。这样才能建立诚信、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避免大数据成为商家牟利工具,消费者沦为先进技术的“围猎”对象。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