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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技术手段保障救护车的“特权”

 

2017年以来,兰州市进行了交通秩序大整治,行车秩序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交通参与者不知让、不会让、不敢让和不愿让的问题,尤其是急救车执行紧急任务被堵时常发生。近日兰州市交警部门为全市首批30辆救护车安装了具有一键式违法抓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机动车路遇救护车不避让将被抓拍。(9月15日新华网)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然而,现实生活中,急救车并未能完全享受到法律赐予的“特权”。究其原因,除了少数司机道德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取证困难、法难责众或是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执行力度不够等原因,不避让也不见得会受罚,让法规成为了“纸老虎”之外,更多地还在于避让可能会导致违章,虽然车辆给救护车让道造成的违法可以免于处罚,但却需要当事人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自证清白”。

而像兰州市交警部门这样,为全市首批30辆救护车安装了具有一键式违法抓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对社会车辆的避让情况进行记录,既可以消除驾驶人因避让而导致越线违规被罚款的担忧,让其“放心避让”。可见,用技术手段来倒逼驾驶人的自觉、保障救护车的“特权”,畅通“生命通道”,还真是一个好办法!□祝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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