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的绿灯一亮,十字路口所有方向的机动车都要停下来等行人过马路,行人不仅可以走到马路对面,还可以沿着对角线走到马路斜对面。8月17日,北京市首个“全向十字路口”在石景山启用。这一路口设于鲁谷西街与政达路交叉路口,在“全向十字路口”,行人与机动车辆没有交叉,行人可以在某一固定时间周期内向所有方向自由穿越道路,减少了二次过街的等候时间。(8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可以说,“全向十字路口”充分保障了行人的通行效率与安全,也就充分保障了行人的路权。在道路交通链条中,相对于机动车和驾驶员,行人容易处于弱势。虽然法律赋予行人绝对优先通行权,不管行人怎么走,机动车都有让行义务。但是,一些机动车就是不让行人,强行穿过的情形时有发生;交通信号灯设置也可能不合理,导致行人等候时间过长。使得行人“享有最高路权”的说法成了空话,部分行人也就难以忍受、遵守“不公平”的交通规则,无序抢道、擅闯红灯等现象便难以禁绝。
而有了“全向十字路口”,这些无序现象应该会有所改观。四面八方的汽车都停车为行人让了行,行人还有什么理由无序抢道、擅闯红灯呢?有时候,交通法律的威慑力,并不是体现于强硬的处罚上,而是体现在人性化的管理上。
因此,“全向十字路口”值得在北京其他交通繁忙、行人众多的路口推广,其他城市也可在大量调研和考证的基础上,借鉴这种交通分流模式。□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