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客王先生在某景区游玩,发现景区一家店铺门口写着可凭景区门票免费领取一张“景区游玩证书”,于是王先生用自己的门票去领取证书。该店的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证书可自愿选择升级,如果升级,需要交35元牌照费,王先生领取一个证书后选择不升级,但该店的工作人员无故收走了王先生的证书。回到家后,王先生越想这件事越心烦,因此拨打了投诉举报电话,寻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帮助。
接到投诉单后,我所执法人员立即与王先生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王先生表示已经回到老家了,希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帮其要回免费的证书。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被投诉的商店,向经营者询问情况。经营者讲:“当时那位游客态度很差,理直气壮的索要证书,当听到升级需要加35元时,大声斥责我店店员,然后那位游客就走了”。通过执法人员两个多小时沟通教育,最终经营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说明了情况,当时的工作人员是暑假来实习的大学生,对店里的规章不太了解,经营者当场给王先生打了电话,代替店员道了歉,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免费将证书邮寄给了王先生,王先生对调解的结果表示满意。随后,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下发了行政指导,要求经营者要规范使用宣传用语,加强对店员教育,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在景区游玩时,对商家免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一定要看清、问清,避免被“免费”蒙骗,遇到自身合法权利被侵犯时,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维权。
(延庆工商分局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