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发布,家庭过期药品名列其中。对于这每年危害用药安全、引发环境污染的1.5万吨危险废物,却面临着回收难的尴尬局面。记者梳理发现,对于大多数危险废物的处理,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对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目前却并没有相关规定,致使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过期药品回收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等问题。(7月8日《法制日报》)□王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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