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技能人才就应该名利双收
网售野生动物制品不能一封了之
遏止减肥市场乱象 需要监管措施跟进
对“虚假维修”乱象 监管要主动出击
骗局
落实高温津贴 监管必须发力
小区生命通道 要“强力打通”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售野生动物制品不能一封了之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网络拍卖平台微拍堂上,有商家售卖野生动物制品,包括虎皮、虎骨、象牙、穿山甲甲片和熊胆等。记者调查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仍有店家叫卖上述动物制品。平台客服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平台出售,如有发现可以进行举报,会有专人进行处理。(7月3日《北京青年报》)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在网友发文举报后,微拍堂迅速将涉事商家查处封店,并表示希望网友能一直监督,平台一定会严肃处理。应该说,这种处理方式和态度值得肯定,不过网售野生动物制品并不能一封了之。

将涉事商家封店下架是必要的,但这并非平台所应该做的全部。倘若仅仅是一封了之,非但不构成惩罚,反而演变成变相保护,很可能使得商家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这不但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无助于震慑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行为。记者调查中发现,尽管网友举报的店铺已经被封店,但仍有商家售卖野生动物制品。涉事商家虽然被查封,也无关痛痒,完全可以换个名字另起炉灶。

在本案中,除了对涉事商家采取下架、断开链接等措施,更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将违法线索移交相关部门,由其立案调查。要严肃查处涉事商家的违法销售行为,同时可以顺藤摸瓜,揪出背后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生产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团伙,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快递企业予以处罚。只有提高违法成本,斩断制售野生动物制品的利益链条,才能切实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张淳艺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