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是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而且,也是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的彰显。
近日,云南省出台《关于开展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自4月10日至12月31日,该省开展规范企业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招用农民工行为,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民工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5月13日 《云南日报》)
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是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而且,也是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的彰显。以云南的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为例,就聚合了人社、住建、国资、工会等各方面的力量。这就有助于在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能够即时解决,并且是以部门组合拳的方式,其力度也就更大。
据悉,在专项行动期间,将开展送合同进工地、进企业活动,大力推广农民工简易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法》及《云南省农民工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等在门户网站公布,供企业和农民工查阅和下载。对用工集中的将免费发放农民工劳动合同、农民工服务手册等资料。这就有助于提升劳动合同知晓率、签订率,从而提升劳动者的维权保障。
事实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力量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则是用人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即依法用工;二则是执法保障,即劳动用工监察部门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对不法劳动用工行为及时介入;三则是劳动者方面。比如工会的介入;比如,劳动者自身不断加强劳动用工法律知识的学习,在自身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等等。
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作为一种外在的约束力量,其作用不容忽视。以云南此次行动中的加强联合巡查为例,有多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全省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和专员监管,联合对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和劳动用工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倘若辅之有力的惩戒措施,这就能够有助于规避工资拖欠现象的出现。
不难发现,每年各地都会出台类似的劳动用工专项行动方案,不过,笔者以为,一方面这样的专项行动很有必要,但也要规避时紧时松的状态,需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全方位落实,并扩大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另一方面也应在“持久力”“常态化”上下功夫,不能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就有松口气、放松劳动用工监管的想法,要知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就须时刻绷紧弦。
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不仅有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而且更有助于事业的向好发展。倘若劳动纠纷不断,势必会造成劳资双方两败俱伤。用人单位理应明白这个道理。毕竟,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再完备,也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去落实。因此,尊重劳动者,未尝不是在呵护事业发展的基石。所以,即便没有专项行动的约束,也须不待扬鞭自奋蹄。
□杨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