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求真务实营造职工群众的“精神家园”
对海鲜店“拉客宰客”必须零容忍
“限时年夜饭” 让人有点堵心
遏制“欺骗公证” 须多管齐下
假证假章
不能任由“潲水油”流向百姓餐桌
彩礼的多少 能够代表爱情吗?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海鲜店“拉客宰客”必须零容忍

 

近日,一段海南三亚“第一市场”周边、数十家海鲜加工店联合呼吁抵制“拉客”“宰客”行为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第一市场”是三亚当地知名的海鲜市场,因为提供海鲜出售、加工“一条龙”服务,每年都会吸引大量游客前往。1月26日,记者从商户处获悉,之所以进行呼吁抵制,是因为当地有几家店铺违规经营,给海鲜市场带来负面影响,现在旺季即将到来,他们希望提醒游客多多注意。(1月28日《温州晚报》)

从法律角度说,少数海鲜店的“拉客”行为,本身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涉嫌违法。尤其是一些不法海鲜店采用污蔑守法海鲜店的手段“拉客”,直接影响了守法海鲜店的生意。另一方面,在自媒体时代的今天,“第一市场”少数海鲜店的“拉客”“宰客”行为很快刷屏微博、朋友圈,发挥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效应,直接损害了“第一市场”的声誉。

对少数海鲜店的“拉客”“宰客”行为,必须零容忍。只有监管发威,商家才会守法,不能指望每一个商家都是道德高尚的君子。其次,守法海鲜店要发挥行业和公民监督作用。哪些海鲜店存在“拉客”“宰客”行为,其实同一地段、同一市场的同行最了解。守法海鲜店除了拉横幅抵制之外,还应当发挥公民的监督职责,积极向职能部门举报、提供相关线索,交由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再者,旅客要回归理性消费,对海鲜店的“拉客”“宰客”行为要学好用脚投票。一方面,要主动拒绝海鲜店、出租车司机等“拉客”行为,应当在旅行之前查一些相关资料,做足功课,并在购物时学会货比三家。另一方面,在遇到“宰客”等侵权行为后,要敢于、勇于维权,而不是自认倒霉,不了了之。□何勇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