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件实事是对职工的郑重承诺,必须不折不扣予以兑现”。在1月18日召开的海南省总工会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海波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把好事实事做成品牌。(1月23日《工人日报》)
工会是职工群众自发建立起来的组织,工会的性质决定了职能所在,而工会的职能所在又要求工会必须成为广受职工群众信赖与依靠的职工之家。这就意味着,在维护、关爱与服务职工群众方面,工会组织具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只要把这种优势利用起来,发挥出来,就会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认可与支持,就会轻而易举地把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做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工会品牌。
而品牌在于创造,品牌更在于维护。既然是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就应该常抓不懈,始终如一。这就需要各级工会组织有乐于担当、敢于创新的求真务实精神。
实际上,许多年以来,各级工会组织早已经树立起了很多令人耳熟能详的自身工作品牌,比如,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春送岗位、秋送助学……这一系列的暖心与救助活动为什么能够深入人心,并且成为各级工会组织所广泛深入开展的保留活动和极具影响力的品牌工作?原因其实就在于几十年如一日的长期坚守,更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工会干部都拥有一颗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着想的火热红心。
因此,笔者以为,要想把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做实事打造成工会组织的经典与品牌,就必须像海南省总工会这样,几年如一日地认准方向,找准目标,并且锲而不舍地长期坚持下去,纵有沟沟坎坎,也坚持一往无前,毫不动摇。
□乔木